国泰创业板50指数发起A,国泰创业板50指数发起C: 关于国泰创业板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小微 2025月03月08日 51912
  国泰创业板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5】73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25年3月3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时间截止日为2025年
  为更好的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国泰创业板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
泰创业板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泰创业板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
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
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5年3月14日提前至2025年3月11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
的其他详细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
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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