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六月
目 录
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公 开募 集 证 券 投资基 金 信息 披露 管 理办法 》 ( 以下 简称 “《信 息 披露 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
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
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
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广发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
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合同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
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
以基金合同为准。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以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为投
资目标,存在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标的指数
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具体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
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的
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八、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
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
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
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
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
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
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九、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
特有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十、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
品,金融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额外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十一、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不承担基金销售、基金投资等运作
环节中的任何汇率变动风险。
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基金合同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日实施,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回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 简称“ETF(Exchange Traded
Fund)”
资目标类似,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
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合同
人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
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资人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代办证券公司)
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
证券公司
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
户等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合同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的开放日
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的行为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所规定对价的行为
等信息的文件
应交付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基金合同
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人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按估值汇率折算)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
人申购或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
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当日现金差额预估值,预估现金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公司根据申购赎回清单、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和汇率数据计算
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
的比例,以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长率差额之日
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 1 乘以 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
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交易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 1 乘以 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
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将投资者的基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借期限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转
融通出借证券、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及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
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观事件
基金合同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广发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五、基金标的指数
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指数
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七、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八、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九、发行联接基金或增设新的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
基金合同
人可根据基金发展需要,募集并管理以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或为本
基金增设新的份额类别,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合同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
员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
进行认购。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
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
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
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或认购佣金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
基金财产。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
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的处理方式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
基金合同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
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三、基金认购的具体规定
投资人认购原则、认购限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认购利息的处理、认
购时间安排、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等事项,由基金管理人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中披露。
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
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
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
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
任: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折算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一、基金份额折算的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事先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公告。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并由登记结算机构
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
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
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如未来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的类别,
基金管理人在实施份额折算时,可对全部份额类别进行折算,也可根据需要只
对其中部分类别的份额进行折算。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或登记结算机构遇特殊情况无法办
理,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基金份额折算的具体方法在份额折算公告中列示。
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基金份额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上市:
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
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三、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
本基金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等按照《基金法》和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通知、指引、指南等有关规定执行。
若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本基金可由
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而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若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已有以该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则基金管理
人将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履行适当的程序后与该指数基
金合并。具体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四、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的计算与公告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
五、其他
定。
本基金可以申请在包括境外交易所在内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而无需召开
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易的新功能,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相应功能。
益的前提下,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开展相应业
务。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此项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合同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
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在相关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可以不开放申
购和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详见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修改或更新相关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
基金合同
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份额申请。
价。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
回申请无效。
本基金申购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根据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具
体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
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
金,或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基金销售机构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
资者应及时查询。投资人可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以申
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基金合同
的清算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实
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具体规则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
则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和
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申购赎回
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并在开
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遇国家外汇
局相关规定有变更或本基金境外投资主要市场的交易清算规则有变更、基金境
外投资主要市场及外汇市场休市或暂停交易、港股通非交收日导致延迟交收、
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有关申购赎回交易结算规则发生改变、登记公司系统故
障、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
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
现金替代款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发生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
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时,赎回现金替代款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
条款处理。
投资者应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
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因投资人原因导致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
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人追偿并要
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若投资人用以申购的部分或全部申购对价或者用以赎回的部分或全部基金
份额因被国家有权机关冻结或强制执行导致不足额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指示申
购赎回代理券商及登记结算机构依法进行相应处置;如该情况导致其他基金份
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遭受损失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代表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基金资产要求该投资者进行赔偿。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和调整,具体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回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对价、费用及其用途
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
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
人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为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保留到小数点后
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披露。
交易所开市前公告。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
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取佣金,具体规定见招募说明书。
允许的情况下,可接受其他币种的申购、赎回,并提前公告。在未来条件成熟
时,本基金可增减人民币和外币基金份额类别,上述事项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通过;如本基金增减人民币和外币基金份额类别,基金管理人应确定申购
赎回原则、程序、费用等业务规则并提前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基金合同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依法决定临时停市或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正常进行投
资管理或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申购赎回清单编制错误或 IOPV 计算错误。
办理申购,或者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
无法编制或编制不当。上述异常情况指基金管理人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
形,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时。
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申购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申购
上限时,该笔申购申请将被拒绝。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生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等机构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
港股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
行正常交易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 7、8 项以外的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
基金合同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对价将退还给投资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对价: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施。
依法决定临时停市或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正常进行投
资管理或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新的赎回申请被确认成功,会使本基金当日赎回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规定的赎
回上限时,该笔赎回申请将被拒绝。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发生上述除第 5 项以外的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
支付赎回对价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
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基金份额的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其他业务
登记结算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非交易过户、
冻结与解冻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十、其他申购赎回方式
基金合同
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如果本
基金推出联接基金,在本基金上市之前,联接基金可以用现金特殊申购本基金
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制定集合申购相关的具体业务规
则。
新的申购、赎回方式开始执行前予以公告。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基金申购赎回方式或申购赎回对价组成,并提前公
告。
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
申购赎回的具体办理方式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
十一、基金的质押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登记结算机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业务规则,
办理基金份额质押业务,并可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十二、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针对交易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推出新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模式并引入新的申购、赎回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本基金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模式及申购、赎回方式,或新
增本基金的清算交收与登记模式并引入新的申购、赎回方式,届时将发布公告
予以披露并在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予以更新,无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三、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
质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基金合同
第九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 号 2608 室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设立日期:2003 年 8 月 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391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97.8 万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
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基金合同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基金登记
结算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
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
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
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
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
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和收益分配等业务规则;
(1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为支付本基金应付的赎回、交易清算等款项,基金管理人有权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资产作为质押进行融资;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结算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
基金合同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对价、赎回对价
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
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
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应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
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
相关资料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
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
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
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
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
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其为基金募集承担之一切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成立时间:1991 年 4 月 9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90497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07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902730.2281 万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合同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
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
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
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
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基金合同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应监管机构、
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提
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对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
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
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和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
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
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基金合同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
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
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款项、应付申购对价、现金差额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基金合同
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合同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
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
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未来,若本基金推出本基金的联接基金,则:
鉴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的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的相关性,联
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的份额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
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联接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本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
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联接基金的
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特定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
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特定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
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须先遵照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联接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由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调
整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
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终止基金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
止上市的情形除外;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履行适当程序后,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或变
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
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基金管理人、相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交易、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
业务的规则;
基金合同
(6)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
赎回对价组成;
(8)募集并管理以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减少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开通跨系统转托管等业
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金管理人召集;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
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
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
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
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
基金合同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
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
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
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
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基金合同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
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
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
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
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
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
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
录相符。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第 1 款第(2)项、或者
第 2 款第(3)项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
基金合同
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
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络、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
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构允许的前提下,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
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
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
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
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
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
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
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
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
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
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
力。
基金合同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
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
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
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
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
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
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
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
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基金合同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
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
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
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
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
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
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
基金合同
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
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报监管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合同
第十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金管理人;
效,生效后方可执行,且该决议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合同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
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
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金托管人;
效,生效后方可执行,且该决议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
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
值;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基金合同
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
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
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
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四、新任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管理或新任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财产和基金
托管业务前,原任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原任基金管
理人或原任基金托管人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
基金合同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托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
立托管协议,基金托管具体事宜以托管协议约定为准。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
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
第十三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结算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结算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结算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
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
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结算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
机构负责办理,但基金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基金管理
人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本基金登记结算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
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登记结算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
三、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算业务;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
基金合同
得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其他必要的服务;
基金合同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即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备
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
份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
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
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业务。
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
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
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
关规定。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
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一般情形下,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
投资组合,但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配股、增发、分红等公司行为导致
基金合同
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发生变化时,由于交易成本、交易制度、个别成份股停牌
或者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基金无法及时完成投资组合的同步调整时,基金管
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以更紧密的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
况,结合经验判断,综合考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中其
他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
跟踪误差。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
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 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本基金投资债券,将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结合对货币政策和利率趋
势的判断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债券类别配置,并根据对个券相对价值的比较,
进行个券选择和配置。债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有效利
用基金资产。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
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
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
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和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
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
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进行交易。
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需要参
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
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
围、期限和比例。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
基金合同
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四、投资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还须遵守以下限制: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
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
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
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
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
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
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基金合同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1)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还须符合以下限制:出借证券
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其中出借期限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出借证
券归为流动性受限资产;参与出借业务的单只证券不得超过基金持有该证券总
量的 30%;最近 6 个月内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不得低于 2 亿元;证券出借的平均
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30 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权平均计算;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13)本基金投资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14)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应当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要求:因
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开
仓卖出认购期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约
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未
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
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5)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还须遵守以下限制: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
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
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本
基金合同
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
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
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第(5)、(8)、(11)、(12)项规定的情形外,因证券或期货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
流动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第(11)项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证券出借业
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开始。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
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
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
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
基金合同
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的条件和要求,本基金可不受相关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
制、禁止行为规定或从事关联交易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变更的,本基金可以变更
后的规定为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
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直接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无须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五、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指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
期标的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
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
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本基金合同终止。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
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
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
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
基金合同
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
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
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基金合同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
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
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
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
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销售机
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
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
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
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
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
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基金合同
第十六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衍生工具、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
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
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
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
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
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
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
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
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
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二)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
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
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
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应
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基金合同
四、估值方法
本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
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
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
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
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含
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
全价或推荐估值全价;
(3)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等有活跃市场的含转股权的
债券,实行全价交易的债券选取估值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实行净价交易的
债券选取估值日收盘价并加计每百元税前应计利息作为估值全价;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
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
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
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4)交易所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且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固定收益品种,应采
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其
基金合同
公允价值。
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
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
值全价或推荐估值全价。
对全国银行间市场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且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固定收益品
种,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
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实际收款日期间选取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唯一估值全价
或推荐估值全价。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
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
可靠信息表明本金或利息无法按时足额偿付的债券投资品种,第三方估值基准
服务机构可在提供推荐价格的同时提供价格区间作为公允价值的参考范围以及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相关提示。基金管理人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采用价格区间中的数据作为该债券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值。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主要货币对人民币汇率,以估值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
率中间价为准。
关规定进行估值。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
估值。
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
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
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
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披露。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
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
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结算机
构、或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
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
基金合同
接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
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
担;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的,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
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
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
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
责,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
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
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
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
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
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
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
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基金合同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交易数据的,
由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营业时;
时;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
布。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
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基金合同
纪机构、登记结算公司及其他数据服务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
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
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
响。
基金合同
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和仲裁费;
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无需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管理人无需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财产的损失;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
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基金合同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
期增长率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参见《招募说明书》;
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
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
值;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登记结算机构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二、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分配方式等内容。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四、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合同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
计年度;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合同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披露的方式、登载媒介、
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
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信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及《信
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投
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规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规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字;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
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
中文文本为准。
基金合同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
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
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
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
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
载在规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
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
规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
日前,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登载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
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基金合同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
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规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规定媒介上登载《基
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对价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开始申购、赎回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于申购开始日、赎回开始日前在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上公告。
(七)申购、赎回清单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
通过网站以及其他媒介公告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
(八)基金份额折算日公告、基金份额折算结果公告
基金管理人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后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将基金份额折算
日公告登载于规定报刊及网站上。
基金份额进行折算并由登记结算机构完成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后,基金管
理人应将基金份额折算结果公告登载于规定报刊及网站上。
基金合同
(九)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
交易的三个工作日前,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上
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十)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
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规定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
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
并将中期报告正文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
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
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人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人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况
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十一)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
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基金合同
务所;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
项;
人;
负责人发生变动;
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
分之三十;
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
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
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发生变更;
基金合同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
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
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十三)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
作出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应当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十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
告。
(十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参与转融
通证券出借及融资业务,基金管理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披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未
公开披露基金信息的管控,并建立基金敏感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及相关从业人员不得泄露未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基金合同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定期报告、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规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
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
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规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规定媒介和基金上市
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
一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
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
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
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
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
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和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
阅、复制。
基金合同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决议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
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
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
进行基金清算。
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基金合同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
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
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基金合同
第二十二部分 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基金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
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
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损失的赔偿,仅
限于直接损失。但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免责:
作为而造成的损失;
成的损失;
二、在发生一方或多方违约的情况下,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非违约方当事人
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
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
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
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人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免除赔偿责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
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基金合同
第二十三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届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广州。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
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
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不含港澳台立法)管辖。
基金合同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基金与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
系的法律文件。
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持有人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理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基金合同
第二十五部分 其他事项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基金合同》当事人各方按有关法律法规
协商解决。
基金合同
第二十六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
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基金登记
结算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
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
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
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基金合同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
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
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和收益分配等业务规则;
(1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为支付本基金应付的赎回、交易清算等款项,基金管理人有权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资产作为质押进行融资;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结算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对价、赎回对价
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
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合同
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
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应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
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
相关资料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
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
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
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
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
基金合同
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其为基金募集承担之一切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
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
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
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基金合同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
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应监管机构、
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提
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对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
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少于
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和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基金合同
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
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
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
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
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基金合同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款项、应付申购对价、现金差额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
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
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未来,若本基金推出本基金的联接基金,则:
鉴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的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的相关性,联
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的份额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
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联接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本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
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联接基金的
基金合同
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特定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
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特定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
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须先遵照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联接基金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由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调
整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
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终止基金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
止上市的情形除外;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基金合同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履行适当程序后,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或变
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
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基金管理人、相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交易、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
业务的规则;
(6)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
赎回对价组成;
(8)募集并管理以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减少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开通跨系统转托管等业
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金管理人召集;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基金合同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
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
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
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
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
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基金合同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
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
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
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
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基金合同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
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
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
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
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
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
录相符。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第 1 款第(2)项、或者
第 2 款第(3)项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
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
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络、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
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构允许的前提下,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
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
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
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
基金合同
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
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
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
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
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
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
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
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
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
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
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
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
基金合同
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
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
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
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
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
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
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
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
基金合同
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
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
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
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报监管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
期增长率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参见《招募说明书》;
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
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
基金合同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登记结算机构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二)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分配方式等内容。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四)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作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无需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管理人无需出具划款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五、基金资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即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备
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
份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
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
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业务。
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
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
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
关规定。
(二)投资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还须遵守以下限制: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基金合同
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
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
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
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
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
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
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1)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还须符合以下限制:出借证券
基金合同
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其中出借期限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出借证
券归为流动性受限资产;参与出借业务的单只证券不得超过基金持有该证券总
量的 30%;最近 6 个月内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不得低于 2 亿元;证券出借的平均
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30 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权平均计算;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13)本基金投资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14)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应当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要求:因
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开
仓卖出认购期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约
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未
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
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5)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还须遵守以下限制: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
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
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本
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
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
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第(5)、(8)、(11)、(12)项规定的情形外,因证券或期货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
流动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基金合同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第(11)项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证券出借业
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开始。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
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
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
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
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的条件和要求,本基金可不受相关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
制、禁止行为规定或从事关联交易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变更的,本基金可以变更
后的规定为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
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直接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无须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基金合同
六、基金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一)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二)基金净值信息的公告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决议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
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
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
基金合同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
进行基金清算。
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合同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
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
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八、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届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广州。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
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
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不含港澳台立法)管辖。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
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基金合同
(本页为《广发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日:
签订地:广州
基金托管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日:
签订地:南京
港股通科技ETF: 广发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小微
2025月06月09日
67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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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华电清洁能源REIT获批,开启清洁能源投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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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稳利A,银华稳利C: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2025年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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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更新升级家用电冰箱能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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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正式进军Robotaxi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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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天幕2.0发布 获华为开发者大会2025 “盘古先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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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空天产业落子加速 苍宇天基高轨中继卫星项目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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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商品LOF: 中信保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赎及定投业务的公告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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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资管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基金暂停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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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国泰君安安宜纯债债券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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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沪港深A: 富国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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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泰柏瑞锦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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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IPO审核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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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图测控董事长胡煜:大众需求推动商业航天进入快速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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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双债LOF: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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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沪深300自由现金流ETF联接A,摩根沪深300自由现金流ETF联接C: 关于新增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销售机构为摩根沪深300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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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新鑫A,平安新鑫C: 关于新增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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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行业催化事件密集,机构看好下半年投资机会,半导体材料ETF(562590)涨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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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增强ETF: 银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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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浩兰生对接全球行业巨头 谋划更多“首发上海”新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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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中证A500指数A: 光大保德信中证A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中证A500指数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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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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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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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ETF联接C: 平安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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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添合收益债券A,海富通添合收益债券C: 海富通添合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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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助力中山眼科中心打造“慧眼移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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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中证A500指数A,光大保德信中证A500指数C: 光大保德信中证A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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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中证红利价值ETF联接A,易方达中证红利价值ETF联接C: 易方达中证红利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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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丰润债A,交银丰润债C: 关于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及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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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全指: 嘉实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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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LOF: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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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中证A500指数C: 光大保德信中证A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中证A500指数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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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ETF发起式联接A,华宝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ETF发起式联接C: 华宝上证科创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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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中信证券六个月债券基金暂停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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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1000指数ETF今日合计成交额22.45亿元,环比增加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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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ETF联接A,平安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ETF联接E: 平安富时中国国企开放共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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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网一季度营收35亿元 加码AI创新和数字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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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陆药业:参股公司医未医疗AI技术助力认知症早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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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华数跨媒体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正式成立 打造文化科技融合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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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5月份营收251.13亿元 同比增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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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家公司连续3个月获机构上调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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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企勇闯天涯启示录:从“制造出海”到“质造领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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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仪器拟在美国投资超600亿美元 扩建7座晶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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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石澜龙头经济持有期混合: 凯石澜龙头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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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景气驱动混合发起A,中金景气驱动混合发起C: 中金景气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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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科技驱动混合发起A,圆信永丰科技驱动混合发起C: 圆信永丰科技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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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创ETF易方达: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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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中证光伏产业指数A: 招商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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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集团刘军:中国AI产业发展已从“快速滑行”进入起飞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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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集团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运营及服务业务实现稳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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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商银行荣膺“科创金牛奖” 以金融匠心深耕科创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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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和诺德与阿里健康启动战略合作 助力慢病管理数字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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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数据价值化破局城市数字新基建 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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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三保”陕西专家库在西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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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元亨:在手订单充足 毛利率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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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发布“1+2+5”战略版图 重构娱乐产业增长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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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集团:大力实施鼓励创新支持政策 已制定实施“新兴产业30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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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波生物董事长杨霞:破解胶原蛋白功能 开启多领域应用和全球化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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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康新能:聚焦新能源解决方案和核心产品 承接美的集团绿色能源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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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生物荣获“金牛上市公司科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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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新能多措并举 稳步推进业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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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增元债券A,融通增元债券C: 融通增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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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万家家享中短债基金6月17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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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调整鹏扬通利货币基金在部分代销渠道大额申购限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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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华夏鼎庆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基金6月13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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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国泰聚瑞纯债债券基金6月13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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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汇添富中短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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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新增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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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中证金融科技主题ETF发起式联接A,华夏中证金融科技主题ETF发起式联接C: 华夏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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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南方标普中国A股大盘红利低波50ETF联接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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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万家安恒纯债3个月持有期债券发起式基金6月17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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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建信旗下部分基金产品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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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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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养老2040混合(FOF)A: 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4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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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年年红一年持有债券发起式A: 嘉实年年红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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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惠增利货币A,银华惠增利货币C: 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恢复及暂停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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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博思创与施耐德电气联合发布《全域保护消除电池储能系统直流保护盲区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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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控股股东首次增持147万股 金额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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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家车企承诺账期不超60天 行业自律渐显 “承诺”何时变为现实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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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控股股东注资实施重整 专注光伏赛道长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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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发布国内首个海洋生态修复基础大模型“ShorelineGLM”(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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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席刚:跳出内卷 在创新和增量中寻找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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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量化双将联袂掌舵,富国致享量化选股正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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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鑫耀纯债A,万家鑫耀纯债C: 关于增加招商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及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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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新锦升混合A,华夏新锦升混合C: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新锦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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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北证50成份指数发起式A,宝盈北证50成份指数发起式C: 关于宝盈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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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航天板块走强,多只航天相关ETF涨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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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上市引爆全景相机产业链 投资机构看好行业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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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谋划港股上市 推进全球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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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市场双轮驱动 创新药产业迸发强劲增长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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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华安物联网主题股票A最新净值1.211,涨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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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基金净值:兴业稳康三年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327,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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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富久食品饮料LOF最新净值0.5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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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基金净值:国联睿享86个月定开债券A最新净值1.0529,涨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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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基金净值:中加颐慧定开债券发起式A最新净值1.1537,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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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汇添富中证1000ETF最新净值0.9185,涨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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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天弘齐享债券发起A最新净值1.0658,跌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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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国寿安保尊弘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1177,跌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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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易方达科讯混合最新净值1.5443,涨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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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万家CFETS0-3年期政金债指数A最新净值1.0477,跌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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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走进上市公司”活动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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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烷供应趋紧 龙头企业将占据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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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替格瑞洛分散片国内上市许可申请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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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中国国际现代化铁路技术装备展览会将于7月8日启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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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召开第六届会员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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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南方润元纯债债券A/B最新净值1.2645,跌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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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中证A500指数增强A,东兴中证A500指数增强C: 东兴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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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人保民享利率债债券A最新净值1.0306,涨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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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方正富邦货币基金B类份额调整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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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通科技ETF: 广发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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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新机遇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发起式A,万家新机遇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发起式C: 关于增加国新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及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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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基金6月10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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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增利A,建信增利C: 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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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长城泰利债券基金6月6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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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红利ETF基金6月11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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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之歌发布2025财年第三季度财报: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潮玩业务加速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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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酿战局未歇 汽水烽烟又起 啤酒巨头跨界开辟新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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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势力有望集体迎来扭亏为盈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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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牵手华为 加速升级车载抬头显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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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法国CAC40ETF发起式联接(QDII)A,华安法国CAC40ETF发起式联接(QDII)C: 关于华安法国CAC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暂停大额申购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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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增元债券A,融通增元债券C: 融通增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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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启尊价值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式(FOF)A,万家启尊价值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式(FOF)C: 关于新增恒泰证券为万家启尊价值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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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长信稳裕三个月定开债券发起式基金6月9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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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易盛等光模块CPO股领涨市场,低费率创业板人工智能ETF华夏(159381)涨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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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海外留学生(乌兹别克斯坦)联合培养项目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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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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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部分代销机构为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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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药: 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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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国泰信瑞纯债债券基金6月6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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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交银裕隆纯债债券基金6月9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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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酒店拟赴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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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白水)智慧产业园一期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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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亿并购圆满收官 瀚蓝环境助力环保行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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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新获一项猫疫苗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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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饲料启动“胜夏行动” 冲刺养殖与销量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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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算力AI产业化应用平台发布暨创新基地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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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做优存量做大增量 以高分红回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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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觅科技携手技象科技联合开发智能家居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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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广发新动力混合最新净值1.911,涨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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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安信目标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1.4234,涨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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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华夏中证机器人ETF最新净值0.9552,涨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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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鹏华丰颐债券最新净值1.0284,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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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华泰柏瑞创新动力混合最新净值2.777,涨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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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股份:阿塞拜疆日出EPC光伏项目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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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锂电池材料+消费化学品”双轮驱动 助力全球市场份额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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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西部利得双瑞一年定开债券发起最新净值1.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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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兴全稳泰债券基金6月5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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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华夏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ETF最新净值0.8349,涨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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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基金净值:惠升和顺恒利3个月定开债券A最新净值1.0533,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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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广发港股通成长精选股票A最新净值0.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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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与台达深度合作 成功获得日本东京最大数据中心项目相关电力设备总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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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孙公司签署超50亿元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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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拟定增15亿元用于投建滚柱丝杠及关节模组产业化等项目 拟变更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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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指科技ETF: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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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汽车ETF: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富国恒生港股通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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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强化收益定开: 关于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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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添福60天滚动持有债券C: 广发添福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添福60天滚动持有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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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兴业3个月定开债券基金5月30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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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浮动费率基金来袭 华夏瑞享混合5月27日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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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聚瑞: 博时聚瑞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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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聚丰债券C,兴银聚丰债券E: 兴银聚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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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谈判提振风险偏好!美股大反攻,怎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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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100ETF: 大成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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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董事长“接棒” 甘李药业开启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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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发布元方-AI教学实训产品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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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收购长沙珂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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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收购威斯双联51%股权 共创电磁屏蔽材料领域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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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球化战略 紫光股份冲刺港股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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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氘恩扎鲁胺软胶囊新药上市申请获批 成为公司首款实现商业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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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为: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 拟10派2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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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元利债券A,富国元利债券C: 富国元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二0二五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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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添福60天滚动持有债券A: 广发添福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添福60天滚动持有债券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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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腾享回报6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二0二五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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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二0二五年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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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沪深300ETF发起式联接A,兴业沪深300ETF发起式联接C: 兴业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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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获中药1类新药临床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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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斯与立镖机器人共同举办行业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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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一季度营收326亿元 同比增长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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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举行首届自贸港氢能汽车产业发展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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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酒股市值榜首易主:行业生态加速演变 高端化仍在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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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回应重组:战略不变 深蓝阿维塔盈利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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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富鸿金融债3个月定开债A,博时富鸿金融债3个月定开债C: 博时富鸿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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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90天持有期短债A,景顺长城90天持有期短债C: 景顺长城9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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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臻品三个月持有混合(FOF)A,景顺长城臻品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景顺长城臻品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25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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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发起式: 华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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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蓝筹: 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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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策红利接续释放 并购重组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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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持续开拓海外市场 苏合香丸获加拿大产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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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联合体 深圳启动药械产业“双百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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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新向未来 上市公司密集落子“新”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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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财商学院举办中国经济韧性系列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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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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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来新ET5等2款新车上市 零部件焕新率达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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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联合发布鲲鹏RAG解决方案 共启全球合作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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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基金净值: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A最新净值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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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中银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0772,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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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最新净值0.7674,跌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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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丰和纯债A: 汇添富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25年03月2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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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招商安福1年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1098,跌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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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家上市公司披露今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预喜公司占已披露业绩预告公司比例超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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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拟投资建设60MW/120MWh储能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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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A:控股子公司能源科技挂牌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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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盘科技首台80MVA定制化液浸式变压器即将出口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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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民生加银恒泽债券最新净值1.1461,涨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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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汇添富绝对收益定开混合A最新净值1.193,跌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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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富国中证港股通互联网ETF最新净值0.8716,跌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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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融华: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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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国泰上证180金融ETF最新净值1.3093,跌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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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盛CEO常牧天:中国是公司的重要战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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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成立医疗事业部 发布美的医疗年度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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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家上市公司一季度业绩预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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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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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尊富30天持有债券A,国寿安保尊富30天持有债券C: 国寿安保尊富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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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广发沪深300ETF联接A最新净值1.4862,跌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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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红利量化选股股票A,申万菱信红利量化选股股票C: 关于申万菱信红利量化选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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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煦智远诚正30天持有期债券A,合煦智远诚正30天持有期债券C: 合煦智远诚正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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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大通集团所持2136.25万股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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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道大盘成长股票A,博道大盘成长股票C: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基金托管人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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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最新净值1.719,跌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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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部分货币市场基金对非个人投资者申购等业务上限进行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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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盈欣稳健1年持有混合(FOF)A,平安盈欣稳健1年持有混合(FOF)C: 平安盈欣稳健1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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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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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策略优选1年持有混合A,平安策略优选1年持有混合C: 平安策略优选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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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路博迈中国精选利率债A最新净值1.0817,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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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中银臻享债券最新净值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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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军工LOF最新净值1.008,跌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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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南方创新成长混合A最新净值0.6591,跌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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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拟回购6亿元至10亿元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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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市值管理“组合拳” 上市公司扎堆释放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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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耐心资本+耐心政府+耐心企业”创新生态 以“耐心”浇灌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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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鹏华沪深300ETF最新净值1.0399,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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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博时央企创新驱动ETF最新净值1.4499,跌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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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A最新净值2.483,跌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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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汇添富鑫禧债最新净值1.0263,跌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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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汇添富沪深300基本面增强指数A最新净值0.6199,跌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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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玛科技:2024年营收净利双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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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天辰公司总承包的福建中沙古雷项目PC&BPA联合装置首塔吊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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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禾医疗CGO任剑:聚焦毛发养护赛道 深挖女性市场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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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2024年营收同比增长4.12% 拟10派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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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股份:与华达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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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年报看新三板活力:企业盈利向好 研发投入成增长“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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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富国汇远三年定开债A最新净值1.0108,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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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宝盈聚福39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292,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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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华夏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1666,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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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华夏创成长ETF最新净值0.4348,跌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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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莱德富元添益债券C: 贝莱德富元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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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长城泰利纯债A最新净值1.0092,涨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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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汇添富90天短债A最新净值1.1792,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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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兴全合丰三年持有混合最新净值0.7028,涨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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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南方核心成长混合A最新净值0.6581,涨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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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南方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ETF最新净值0.8466,涨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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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A最新净值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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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ETF最新净值1.0806,涨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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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方正富邦稳禧一年定开债券发起最新净值1.0269,涨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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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鹏华汇智优选混合A最新净值0.6134,涨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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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建信中债1-3年政金债指数A最新净值1.0142,跌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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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安泽纯债A,兴华安泽纯债C: 兴华安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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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中加1-5年国开债指数最新净值1.0787,跌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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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裕丰回报债券A,东方红裕丰回报债券C: 东方红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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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富国达利纯债一年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0568,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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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基金净值:中银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1837,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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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莱德富元添益债券A,贝莱德富元添益债券C: 贝莱德富元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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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大成景泽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0396,涨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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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板块走强,畜牧养殖ETF、畜牧ETF、农业50ETF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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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中银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最新净值1.114,涨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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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ETF发起式联接A,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ETF发起式联接C: 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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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3月产销数据出炉 问界M9一季度销量同比增长1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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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工银瑞安3个月定开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003,涨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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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天弘优选债券A最新净值1.0843,涨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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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中银丰和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1139,涨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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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华夏鼎茂债券A最新净值1.3821,涨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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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上银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A最新净值1.0749,涨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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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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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中银证券安进债券A最新净值1.0553,涨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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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博时富鸿金融债3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455,涨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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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鼎弘混合E: 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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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ETF发起式联接A,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ETF发起式联接C: 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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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深一度丨超1200家上市公司披露方案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落地成效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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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集团: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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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资管创新成长混合A,财通资管创新成长混合C: 财通资管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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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国联安上证科创50ETF联接A最新净值0.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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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国联恒利纯债A最新净值1.072,涨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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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CFETS银行间绿色债券指数A,招商CFETS银行间绿色债券指数C: 招商CFETS银行间绿色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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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华夏鼎庆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最新净值1.1575,涨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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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2024年净利润同比减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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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华夏鼎英债券A最新净值1.0575,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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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鑫元金融债3个月定开最新净值1.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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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招商社会责任混合A最新净值1.0008,涨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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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蜂巢上清所0-3年政金债指数A最新净值1.0475,涨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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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基金净值:银华多元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最新净值0.7247,跌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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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上市公司斥资48.15亿元购买信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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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千家上市公司披露年报 高额分红抢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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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啤酒:2024年营收146.45亿元 啤酒业务毛利率4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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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辰软件:2024年营收净利同比双增 全球化营销与产品布局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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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酒店:2024年营收140.63亿元 优化组织架构助力高效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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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鼎智能完成近10亿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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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2024年实现净利润4.54亿元 国际市场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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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商用车:从“投入竞赛”即将走向“淘汰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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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2024年业绩创历史新高 全年累计分红42.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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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飞医疗科技刘庆峰:讯飞星火医疗大模型具备三大核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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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诺普第二届海外合作伙伴大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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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华星广州t11基地完成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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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地矿业:2024年扣非净利润1.16亿元 同比增长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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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旗下中科锦智“伏羲平台”获华为鲲鹏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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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在线发布2024年年报 智算云业务驱动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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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人工智能LOF最新净值1.5321,涨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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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建信上证50ETF最新净值1.2275,跌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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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银华顺益一年定开债最新净值1.018,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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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平安沪深300ETF最新净值4.2269,跌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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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基金净值:博时红利ETF最新净值1.3655,跌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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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产品销售持续放量 多家创新药企去年营收增长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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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祺首款高阶智驾车型传祺向往S7正式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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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地产2024年营收864亿元 2025年销售目标12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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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长制药:子公司荣获“2024年度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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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范式:2024年营收同比增长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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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国联安沪深300ETF最新净值4.731,跌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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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ETF最新净值1.4653,跌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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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ETF最新净值0.626,跌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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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ETF最新净值1.5449,跌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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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广发中证1000ETF最新净值2.5506,跌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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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置业:2024年保留业务归母核心净利润5亿元 转型聚焦四大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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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资本2024年实现净利润26.9亿元 同比增长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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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2024年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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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招商瑞阳混合A最新净值1.2769,跌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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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汇添富淳享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A最新净值1.0396,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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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建信睿享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1158,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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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基金净值:东方添益债券最新净值1.3754,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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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基金净值:融通增强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1.1375,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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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商集团2024年扣非净利同比增长66.83% 武汉市内免税店将于上半年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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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2024年归母净利润29.72亿元 同比大增6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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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特召开2025全球合作伙伴大会 共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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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天运通:2024年核心业务韧性增长 释放AI创新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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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广东肇庆电厂二期项目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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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220千伏三相共箱GIL地下管廊”入选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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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上海储能超级工厂启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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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携手星际荣耀 开启生物质燃料技术商业航天应用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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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5.8亿元 稳定现金分红切实提升股东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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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坚持创新驱动与全球化发展 构筑竞争力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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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基金净值:宏利创益混合A最新净值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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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鑫利: 南方鑫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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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行业精选一年混合A,南方行业精选一年混合C: 南方行业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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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基金净值:宝盈祥泰混合A最新净值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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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贤元一年持有债券A,南方贤元一年持有债券C: 南方贤元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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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学堂更名为绚星智慧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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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睿新集团:深化“教医养康旅”一体化战略转型 经营业绩稳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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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荣股份:2024年营收同比增逾20% 外贸及安工智能业务加速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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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2024年营收净利同比下滑 锂化工产品产销双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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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2024年净利润与归母净利润增幅均达50%以上 创历史最高盈利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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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沪杭甬: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石 2024年实现收益180.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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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富科技:2024年协助金融机构向泛小微企业放款超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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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周成建:构筑公司竞争力护城河 2025年将成为5.0新零售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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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多元化全球化数字化打造新增长曲线 2024年实现归母净利润35.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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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通“鲁班”AI研究院成立 开启智能安全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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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蓝电:小功率设备在手订单正常 募投项目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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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分红开局良好 11家浙江上市公司分红总额已超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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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与印尼英丹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 深化环保领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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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签订近10亿元海外新客户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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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主题基金业绩亮眼 短期震荡难改长期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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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兴业天融债券A最新净值1.0933,跌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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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兴银合鑫债券最新净值1.0997,涨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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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鹏华0-5年利率发起式债券A最新净值1.079,跌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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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华夏沪深300ETF联接A最新净值1.448,跌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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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德邦锐泽86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1135,涨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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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基金净值:华宝中证科技龙头ETF最新净值1.3609,跌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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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基金净值: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155,涨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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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基金净值:鹏华品质优选混合A最新净值0.8931,跌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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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基金净值:天弘中证红利低波动100ETF最新净值1.1283,跌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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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基金净值:长城泰利纯债A最新净值1.0066,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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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鲁台三地企业家联谊义务植树活动在沪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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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亮相英特尔酷睿Ultra产品体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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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环科发布2024年业绩 三大业务协同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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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健康董事会主席兼CEO李斗:推进AI大模型在复杂医疗场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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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亮相AWE2025 发布“董明珠健康家”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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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影医疗引入多家境内外知名机构 打造全球化资源协同新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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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昇药业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苏州生物医药“上市军团”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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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基金净值:华夏鼎康债券A最新净值1.0377,涨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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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基金净值:山证资管超短债A最新净值1.1404,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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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基金净值:招商添琪3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79,涨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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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基金净值:兴证全球恒信债券A最新净值1.0906,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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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基金净值:中银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1796,涨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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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携全系列新品亮相AWE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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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发布多款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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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领科技:深耕汽车内饰件行业 积极拓展海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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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行业建造周期新纪录 上海在建最大PCTC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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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喜鸟:约3.84亿元收购Woolrich全球核心知识产权 加速国际化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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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主动拥抱人工智能——上交所百家民企大调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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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诚健华:TYK2抑制剂ICP-488治疗银屑病的III期注册临床试验完成首例患者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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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双提升”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深市公司呈现“重质量、重回报”鲜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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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长制药:子公司荣获2024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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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60.06万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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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信:2024年四季度实现营收36.6亿元 利润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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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将携近70款展品参展德国宝马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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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金福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关于国泰金福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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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基金净值:渤海汇金汇鑫益3个月定开债发起最新净值1.0155,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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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慧财宝货币A,上银慧财宝货币B: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代销渠道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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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基金净值:南方医药创新股票A最新净值0.5356,涨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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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基金净值:交银丰盈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1.1201,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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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控股再获三项发明专利 持续引领建陶行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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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预期提振信心 130家上市公司率先发布2024年度现金分红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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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壹账通:2024年持续经营业务收入22.48亿元 第三方客户收入占比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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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国产游戏“乘风破浪” 出海迎来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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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步国际2024年营收达135.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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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基金净值:惠升和顺恒利3个月定开债券A最新净值1.0425,跌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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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基金净值:南方定利一年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66,跌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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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基金净值:大成安诚债券A最新净值1.0367,跌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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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基金净值:大成睿享混合A最新净值1.6108,涨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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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基金净值:鹏华丰玉债券A最新净值1.0676,跌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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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股东回报再升级 分红比例提升至归母净利润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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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高压建设火热 多家公司中标大额电网采购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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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形机器人加速商业化 技术突破与成本攻坚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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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九天拟收购芯和半导体 深市典型并购案例持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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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青联委员走进蜀道创投公司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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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天辰公司牵头总承包的榆能精细化工公辅项目举行开工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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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融智”智能化实施框架发布 “赋能体”推动AI+行业深度融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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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石头科技2024年全年出货量同比增长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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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互联:发布全新AI产品战略 推出新一代智能体CoMi Fa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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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探2025西南农机展: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秀肌肉 农业新质生产力图景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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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沪深300医药ETF最新净值0.3661,涨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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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太平恒泽63个月定开最新净值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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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启道混合: 关于增加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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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华夏鼎清债券A最新净值1.0783,涨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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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海富通裕�N三年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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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酒业:打造酒旅融合项目 构建名酒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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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助力动画影视公司打造现象级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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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东方新能源汽车混合最新净值2.1693,涨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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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LOF)C最新净值0.3842,涨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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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ETF最新净值1.648,涨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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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淳厚安心87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501,涨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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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基金净值:易方达中证人工智能主题ETF最新净值1.0321,涨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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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房企竞争力 “好房子”技术标准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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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拟收购爱协生100%股权 有助提升显示驱动芯片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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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仕达:副总经理兼董秘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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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电气:公司独立董事申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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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巨人”企业浙江华远今日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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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新能源车企将加大AI领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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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上市公司助力经济大省“挑大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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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加速布局AI算力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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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液压与盘古智能战略合作 共同推动液压行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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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尔佳:技术突破助力产品结构完善 多个产品市场表现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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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QDII)基金美元现汇份额调整大额申购业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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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中加享润两年债券基金3月14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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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达上清所0-3年政金债指数A,富安达上清所0-3年政金债指数C: 关于富安达上海清算所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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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汇添富丰和纯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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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泰安纯债债券: 国寿安保泰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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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酒李渡CEO颜涛:民营企业应积极拥抱数字技术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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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井食品:拟4.445亿元收购鼎味泰70%股权 挺进冷冻烘焙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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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港股份:第二次股份回购已达计划下限 择机继续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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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基金净值:国寿安保尊弘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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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基金净值:华夏中证智选500成长创新策略ETF最新净值0.9747,涨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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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基金净值:招商产业债券A最新净值1.8175,跌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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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基金净值:中银上证国企100ETF最新净值1.2918,涨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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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基金净值:海富通瑞利债券最新净值1.1327,跌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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钾肥巨头开足马力 全力保供备战春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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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集团创始人、总裁易定宏:看好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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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和胃整肠丸境内生产注册申请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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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之歌2025财年Q2财报:净利润约1.3亿元 多元生态加速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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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一季度开局良好 重点项目全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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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创:拟以现金16.87亿元受让芯源微9.49%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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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药包与巴西制药公司SANTISA进行合作投资 深化全球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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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培育耐心资本 做科创企业“长跑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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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基金净值:嘉实安元39个月定期纯债A最新净值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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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景泰裕利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104,跌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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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Y: 关于增加基金合作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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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基金净值:工银瑞丰半年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0749,跌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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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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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诚健华:ICP-488治疗银屑病II期数据在2025年美国皮肤病学会年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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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基金净值:兴全有机增长混合最新净值2.4848,跌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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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创业板50指数A,嘉实创业板50指数C: 嘉实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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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恒生消费指数发起(QDII)A,中欧恒生消费指数发起(QDII)C: 中欧恒生消费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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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基金净值:博时优质鑫选一年持有期混合A最新净值0.7775,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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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恒生前海恒裕债券基金3月11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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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融入ESG原则 旗下项目打造有温度城市第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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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苏信创新动力研讨会举行 诚迈科技携手生态伙伴助力打造信创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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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基金净值:易方达稳悦12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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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创业板50指数发起A,国泰创业板50指数发起C: 关于国泰创业板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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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基金净值:嘉实致益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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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基金净值:长城中债1-3年政金债A最新净值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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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C,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C: 关于增加中信建投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售机构及开通基金定投业务与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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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王:设立AI科技公司“智领未来” 打造母婴童行业智能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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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氢科技与美锦能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启动“全国推广一万台氢能商用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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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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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科综: 富国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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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基金净值:南方瑞盛三年混合A最新净值0.877,涨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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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基金净值:华夏科技创新混合A最新净值1.3276,涨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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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基金净值:汇添富稳健添益一年持有混合最新净值0.9983,涨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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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识智能:超千台九识无人车已在全国200多个城市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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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基金净值:建信上证50ETF最新净值1.2411,涨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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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基金净值:广发睿明优质企业混合A最新净值0.6758,涨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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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基金净值:广发稳睿六个月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1.1878,涨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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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基金净值:申万菱信乐同混合A最新净值0.7194,涨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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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基金净值:华夏成长机会一年持有混合最新净值0.5699,涨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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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颐尊利债券A,景顺长城景颐尊利债券C: 关于景顺长城景颐尊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E家平台为销售平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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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融融信消费严选混合A,国融融信消费严选混合C: 国融融信消费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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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关于金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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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中证港股通创新药ETF发起式联接A,万家中证港股通创新药ETF发起式联接C: 关于新增诚通证券为万家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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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中航远见领航混合发起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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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基金净值:博时信用优选债券A最新净值1.1452,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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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东方卓行18个月定开债券基金暂停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申购、转换转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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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惠丰纯债债券A,鑫元惠丰纯债债券C: 关于鑫元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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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100ETF联接A,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100ETF联接C: 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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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速递: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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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获社保基金会约70亿元资金注入 雅砻江梯级开发再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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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安嘉鑫纯债债券A: 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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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利富A,长信利富C: 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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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鑫享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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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弘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调整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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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民瑞30天滚动持有A,人保民瑞30天滚动持有C: 人保民瑞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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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2024中国工商储系统排名再度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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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与“杭州六小龙”探索人工智能赋能文体旅商合作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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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化学:前瞻性战略布局撬动海外市场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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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碳捕集吸收剂再次展现优异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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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对外战略布局新版图 对内夯实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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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旗科技等四家企业联合签署《AI/AR产业链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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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基金净值: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A最新净值2.0153,跌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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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基金净值: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A最新净值1.0752,涨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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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基金净值:建信安心回报债券A最新净值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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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基金净值:鹏华产业债债券A最新净值1.1521,跌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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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基金净值:鑫元稳丰利率债最新净值1.0273,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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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鑫元中短债A最新净值1.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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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国寿安保泰弘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1149,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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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基金净值:易方达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最新净值1.061,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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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基金净值:汇添富安心中国债券A最新净值1.2463,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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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民生加银汇智3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791,涨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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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股份:2月获千万元以上合同订单合计19.09亿元 同比增长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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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中金鑫裕1年定开债A最新净值1.0035,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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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中信保诚至泰中短债A最新净值1.2301,跌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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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鹏扬淳安66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212,涨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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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广发高端制造股票A最新净值1.2768,跌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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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融通通恒63个月定开债券A最新净值1.0135,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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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国寿安保瑞和66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095,涨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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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民生加银恒祥债券最新净值1.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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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太平恒泽63个月定开最新净值1.0515,涨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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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广发多因子混合最新净值3.7619,跌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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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基金净值:宏利集利债券A最新净值1.1822,跌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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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药包:“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产业化项目”首台窑炉成功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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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全指: 招商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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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丰顺纯债: 关于增聘浙商丰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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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盛辉C: 长盛盛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盛辉混合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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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湘生物:2024年营收同比增长近五成 呼吸道产线持续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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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意信息:签订4846.92万元AI中台及应用试点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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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产品+服务”双轮驱动 加速全球化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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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块鞋面料”到“一个产业” 金融活水激发企业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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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图公司:近期BeautyCam新增全球用户超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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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有树重整遇“插曲” 产投指定第三方受让股份遭管理层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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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赋能智慧农业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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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2024年营收突破6亿元 同比增长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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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发布“元方”原生安全大模型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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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3A级产品量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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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新材:2024年营收同比增长34.99% 净利润同比增长2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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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配:获海外订单 燃油分配管业务国际市场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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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走出去”到“走进去”海外市场成上市公司业绩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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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改激发发展动能 徐工汽车加速打造商用车领军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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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1月新签合同额39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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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拟发行可转债募资不超5亿元 加速布局复合铝箔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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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雪:2024年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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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荣获“技术创新生态伙伴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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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基金净值:中加丰泽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887,跌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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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基金净值:易方达丰和债券A最新净值1.4002,跌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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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基金净值:博时富鑫纯债A最新净值1.1612,跌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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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华夏鼎茂债券A最新净值1.3787,跌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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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基金净值:易方达MSCI中国A股ETF最新净值1.5956,跌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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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浦银安盛盛煊定开债券基金2月26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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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银河睿嘉债券基金2月26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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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博迈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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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不法分子冒用公司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特别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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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交银均衡成长一年混合A最新净值0.849,涨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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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广东陆丰核电项目1号机组主体工程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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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势共赢 韵达股份部署2025年全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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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北交所公司推进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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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公司业绩预喜频传 多因素助推盈利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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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中泰安益利率债A最新净值1.0572,跌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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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平安合悦定开债最新净值1.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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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最新净值1.0017,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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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广发中证创新药产业ETF最新净值0.5492,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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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军工LOF最新净值1.027,涨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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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合作新格局 威力传动主办的“银川市新能源装备产业链供应商大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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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易方达研究精选股票最新净值0.8412,涨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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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嘉实沪深300ETF最新净值4.1793,涨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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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易方达高端制造混合发起式A最新净值1.7301,涨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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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0.9248,涨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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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海富通瑞利债券最新净值1.1334,跌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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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实施“模塑申城” AI企业共谋协同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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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鹏扬裕利三年封闭式债券最新净值1.0487,跌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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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万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最新净值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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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东吴瑞盈63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078,涨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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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易方达创业板ETF最新净值2.2382,涨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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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基金净值:天治天享66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735,涨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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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浦银安盛中短债A最新净值1.0985,跌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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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景泰益利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837,跌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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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广发中债农发债总指数A最新净值1.094,跌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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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博时富源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426,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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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工银泰享三年理财债券最新净值1.022,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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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p:预计2024年亏损幅度扩大 争取2025年实现盈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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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华电加速收购优质新能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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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工银瑞恒3个月定开债券A最新净值1.0962,跌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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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招商安凯债券最新净值1.0399,跌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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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富国均衡策略混合最新净值0.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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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中银季季享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发起A最新净值1.0996,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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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基金净值:嘉实优质精选混合A最新净值0.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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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集团董事长、总裁陈建华:保持创业初心 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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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发布“户外-户用-全场景”技术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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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资国企优化布局划定三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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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问问旗下AIGC产品全面融合DeepS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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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速 车企纷纷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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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广传媒:喜迎开门红 新文旅战略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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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中银季季享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发起A最新净值1.1004,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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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嘉实年年红一年持有债券发起A最新净值1.0745,跌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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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西部利得合赢债券A最新净值1.0741,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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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基金净值:中加博盈一年定开债发起最新净值1.0212,跌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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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0.8819,涨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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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奇艺2024年收入292.3亿元 连续三年运营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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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长制药:子公司通化谷红和吉林天成荣获全国“安康杯”相关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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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健康已完成DeepSeek部署及部分场景应用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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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汇添富中证能源ETF最新净值1.2825,跌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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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2.6006,涨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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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华安安浦债券A最新净值1.1655,跌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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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长江安享纯债18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088,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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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基金净值:广发创新升级混合最新净值1.875,涨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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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与资本双轮驱动 重组胶原蛋白行业新进展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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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已完成DeepSeek大模型本地化接入 赋能物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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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油:巴西Buzios7项目安全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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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家上市公司披露去年业绩快报 超七成净利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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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上市公司发布估值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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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基金净值: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A最新净值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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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基金净值:汇添富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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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基金净值:华安上证科创板芯片ETF最新净值1.4703,跌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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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基金净值:工银7天理财债券A最新净值1.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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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基金净值:富国中债0-2年国开行债券指数A最新净值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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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基金净值:汇添富均衡增长混合最新净值0.5285,涨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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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基金净值:汇添富稳航30天持有债券A最新净值1.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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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基金净值:鹏扬浦利中短债A最新净值1.0282,跌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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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基金净值:惠升和裕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88,跌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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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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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多项配置 广汽传祺E8 PRO+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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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明确税改目标 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或有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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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基金净值:国泰聚盈三年定期开放债券最新净值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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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基金净值: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A最新净值1.3,跌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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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基金净值:银河创新成长混合A最新净值6.6962,涨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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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基金净值:鹏华丰尊债券最新净值1.0517,跌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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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基金净值: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ETF最新净值1.0939,涨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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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师资双轮驱动显成效 粉笔预计2024年经调整净利润不少于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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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健康正式上线国内首批数字医生 产品接入DeepS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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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拟5000万元至1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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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友钴业控股股东启动新一轮增持计划 增持规模为3亿元至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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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方面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回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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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A最新净值2.826,涨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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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汇添富外延增长股票A最新净值1.381,涨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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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万家人工智能混合A最新净值2.561,涨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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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广发多元新兴股票最新净值1.4815,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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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财通安瑞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2051,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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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华安逆向策略混合A最新净值5.257,涨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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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最新净值0.7652,涨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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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东方主题精选混合最新净值0.9537,涨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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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泓德丰润三年持有期混合最新净值0.8761,涨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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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国富中小盘股票A最新净值2.4307,涨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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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收购柔震科技 深度布局人形机器人电池材料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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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A最新净值1.0568,涨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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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鹏华产业债债券A最新净值1.155,涨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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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民生加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最新净值1.0446,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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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永赢宏泽一年定开混合最新净值0.8786,涨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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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大成竞争优势混合A最新净值1.8187,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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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季不淡 核心城市房地产市场活跃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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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强势入局外卖 互联网细分赛道加速竞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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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基金净值: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352,跌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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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基金净值:建信中债1-3年国开债A最新净值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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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永赢坤益债券最新净值1.0662,跌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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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基金净值:广发景秀纯债A最新净值1.0972,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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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基金净值:平安惠智纯债A最新净值1.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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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基金净值:易方达环保主题混合A最新净值3.289,跌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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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基金净值:广发睿毅领先混合A最新净值2.3212,跌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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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基金净值:易方达科融混合最新净值3.0216,跌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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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基金净值: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最新净值1.373,跌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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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基金净值:鹏华0-5年利率发起式债券A最新净值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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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同城:接入DeepSeek大模型 加速实现即时物流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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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家上市公司紧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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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不断 企业探索向新向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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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495,跌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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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基金净值:华宝宝盛债券A最新净值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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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富国精准医疗混合A最新净值2.2078,涨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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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宏利转型机遇股票A最新净值2.568,涨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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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兴全合丰三年持有混合最新净值0.6877,涨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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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吊顶:收盘前20分钟放量收红 脱离三个交易日异常波动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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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永赢同利债券A最新净值1.0968,跌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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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大成策略回报混合A最新净值1.1219,涨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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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兴银瑞益最新净值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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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博时裕利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869,跌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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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减肥产品研发获重要进展 GLP-1/GIP管线Ib期临床试验减重数据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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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兴业嘉润3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674,跌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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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广发稳健回报混合A最新净值0.8038,涨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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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华富中证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A最新净值1.062,跌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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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国泰丰鑫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127,跌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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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招商瑞文混合A最新净值1.2427,涨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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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Seek激发AI应用潜力 微盟集团推出“导购Agent”AI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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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金饰品价格“水涨船高”上市公司加快产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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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加剧 车企多管齐下应对行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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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质量精选混合A,华泰柏瑞质量精选混合C: 华泰柏瑞质量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5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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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国投瑞银美丽中国混合A最新净值1.1033,涨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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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A,华泰紫金智惠定开债券C: 华泰紫金智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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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东方红启恒三年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9.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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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基金净值:工银农业产业股票最新净值0.912,跌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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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基金净值:建信睿兴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24,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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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基金净值:招商添泰1年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0778,涨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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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基金净值:招商核心竞争力混合A最新净值1.051,涨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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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基金净值:鹏华优选价值股票A最新净值1.3006,涨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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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A最新净值1.2702,涨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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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董事长罗永忠:创新业务多点开花 坚定不移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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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药控股:下属公司获评5A级物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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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基金净值:嘉实彭博国开债1-5年指数A最新净值1.0718,跌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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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基金净值:银华高端制造业混合A最新净值1.079,涨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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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基金净值:人保民享利率债债券A最新净值1.0556,跌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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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基金净值:招商安福1年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1072,涨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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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基金净值: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最新净值1.0608,涨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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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楼市新政频出 多地“第一会”透露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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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冬会溢出效应明显 上市公司积极布局冰雪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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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物制药妥洛特罗贴剂获批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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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正与DeepSeek探讨更多深入合作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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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价格连续上涨 行业发展呈现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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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积极谋求产业升级 构建“深蓝”智造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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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A股新增56单回购计划 近一半获专项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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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经济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能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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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基金净值:平安中证消费电子主题ETF最新净值0.8384,涨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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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报点评: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人民币C基金季度涨幅-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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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报点评:华泰紫金恒生互联网科技业指数型发起基金(QDII)C基金季度涨幅-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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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基金净值:南方利安A最新净值1.5226,跌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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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科技中标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项目 金额约占公司2023年营收的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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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微:副总经理刘伟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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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集团:1月交付超35万辆实现“开门红” 整车批售同比增长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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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影集团:与多国顶尖医疗机构签约 继续扩大海外“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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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2024年业绩预亏 经营数据增长释放积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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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报点评:易方达全球医药行业混合发起式(QDII)A(美元现汇)基金季度涨幅-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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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报点评:易方达全球配置混合(QDII)A(人民币)基金季度涨幅-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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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基金净值: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A最新净值1.3276,涨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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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基金净值:博时岁岁增利一年持有期债券A最新净值1.2438,跌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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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报点评:建信富时100指数(QDII)美元现汇C基金季度涨幅-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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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妆花西子开设首家海外旗舰店 持续发力全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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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报点评:汇添富策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季度涨幅-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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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报点评:兴全合丰三年持有混合基金季度涨幅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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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报点评:华安智能生活混合A基金季度涨幅-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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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铭忆3个月定开债券: 银河铭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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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玛科技:助推先进陶瓷材料国产化 2024年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26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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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yoneer派安盈:为中国企业高质量出海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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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近期回款超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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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润装备: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同比增长152.3%-2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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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2024年净利润预增152.58%-199.94% 多重因素助推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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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发起式A,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发起式C: 博时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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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上证综合全收益指数增强A,华夏上证综合全收益指数增强C: 华夏上证综合全收益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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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中证A500指数A,交银中证A500指数C: 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A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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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新: 博时裕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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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 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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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联股份:2024年净利润同比预增257.04%到328.45% 创新多元消费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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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2024年夯实根基拓展赛道 启航低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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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控股股东提议实施每10股派4.1元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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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飞测成为上交所“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发布后首家受理再融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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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净利预增超60% 血液制品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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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现身杭州市场拿地 有望打开经营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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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纳药厂首款眼科用药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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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嘉时代携手新疆通航助力新疆低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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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衢州市国资拟入主 加速推进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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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芯晟:光学传感器产品线将成公司新增长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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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半导体高景气 多家龙头公司业绩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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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春节档“加量不加价” 优质供给激发观影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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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生物:预计2024年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594%至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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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数智合伙人刘桂海:AI应用将进一步增强系统交互性及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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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紧张 纳川股份欠付银行贷款利息14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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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继续推动有色金属各产业品种供给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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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新补贴落地 激发智能手机换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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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商仓储: 关于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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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享悦90天滚动持有债券A,东方享悦90天滚动持有债券C: 关于增加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为东方享悦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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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莱德和悦利率债C: 贝莱德和悦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5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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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基金新增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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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莱德和悦利率债A: 贝莱德和悦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5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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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设计:拟收购广州地铁工程咨询公司100%股权 发力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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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预计2024年实现净利润1亿元至1.25亿元 同比增长154.05%至2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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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制药2024年度业绩预告盈利 国际化战略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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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基金净值:融通增润三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1263,跌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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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价值边际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1.598,涨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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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基金净值:兴全轻资产LOF最新净值2.604,涨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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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基金净值:中庚价值品质一年持有期混合最新净值1.3932,涨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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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基金净值:中银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0779,跌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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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50家公司挂牌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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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预计2024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200万元至1800万元 大幅扭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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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指100ETF: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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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基金净值:鹏华稳华90天滚动持有债券A最新净值1.1164,跌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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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基金净值:天弘中证银行ETF最新净值1.3151,跌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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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基金净值:招商添浩纯债A最新净值1.0824,跌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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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聚享39个月定期纯债: 民生加银聚享39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5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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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娱数科CEO贺晗:TikTok停止在美服务对公司无实质性影响 积极应对全球流量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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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天辰公司获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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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能源发布年度执行计划 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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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霸股份:2024年扣非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41.65% 董事会人事调整注入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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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扎堆派发分红“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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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股份:产业链延伸 煤基乙醇年产能提升至6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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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业绩短期承压 产能扩充与市场需求前景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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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庆楼: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润6405.64万元至9252.59万元 8家富茂酒店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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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基金净值:平安惠澜纯债A最新净值1.1246,跌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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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基金净值:国防LOF最新净值0.8532,跌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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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ETF: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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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基金净值:鹏华尊泰一年定开发起式债券最新净值1.033,跌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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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基金净值:永赢邦利债券A最新净值1.1234,跌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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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将建立安全与信任中心 推出10条措施推动算法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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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上市公司一季报股东榜 周期性行业受机构热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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